鞍山市启动2023年“名校优生计划”,
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人才
宣讲时间:6月1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北洋园校区33教学楼125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集聚高校毕业生留鞍来鞍就业创业,鞍山市决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应届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生和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暨实施“名校优生计划”。
此次招聘将于5月底前开展,共安排50个招聘岗位。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中层领导管理岗位20个,市直事业单位岗位30个。招聘不进行笔试,只安排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对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任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中层管理岗位副职,博士研究生聘任为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对进入国有企业人才,如本人有意愿,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辽宁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的规定条件,均可调任党政机关领导岗位。
对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聘用到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聘用到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博士研究生聘用到七级普通管理岗。对于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能力突出、适应相关岗位需求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直接提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和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进入事业单位人才,可择优调任党政机关领导岗位。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名校优生”统筹管理、跟踪培养,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此外,根据“钢都英才计划”2.0版和《实施“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鞍来鞍”专项行动 助力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具体措施》有关规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享有3年期每人每月600元、1200元、2500元生活补贴,“名校优生”再上浮10%予以兑现;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7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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