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网 用户登录 旧版网站入口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2022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 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就业网 | 2022-11-03 00:00 | 浏览:5129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大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开发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英才聚潮城”共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4名。其中,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6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38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对象及范围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的引进对象及范围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三、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有志于从事党政、经济和社会管理等工作,并有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志向。

3.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医疗机构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且最晚不得超过2023年9月30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范围:

(1)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5)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的资格条件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8日9时至11月14日17时。

应聘人员登录“英才聚潮城”报名平台(http://jrrp.jiarrc.com/ycjcc2022,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天大为“就业推荐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浙江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天大学生需要到job.tju.edu.cn下载专区,下载“关于我院2023届毕业生网签就业协议的情况说明”,上传系统)和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主要课程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3)获得奖励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原因。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引进人才计划数与入围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核减计划或进行调剂。

3.面谈

对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的,增加面谈环节。考生需在2022年11月17日9时至11月18日17时登录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考试。

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谈合格的,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谈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4.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5.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面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谈面试成绩都相等或仅有面试成绩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面谈、资格复审、面试时间暂定在11月下旬或12月初,具体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6.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原则上不再递补。如确有需要的,经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报名企业数量不限,但每个企业限报1个岗位;符合事业单位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同时兼报其中1个。招聘工作由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组织实施。

五、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

1.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报考医疗机构岗位的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在海宁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具体岗位由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引进的人才,由招聘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资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奖金单列管理,其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聘用为事业编制中层副职或在首次聘用期限内绩效考核奖金比照同单位事业编制中层副职待遇享受;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事业编制中层职务且在首次聘用期限内绩效考核奖金比照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待遇享受。医疗机构引进的硕博士研究生,由医疗机构根据绩效分配方案和人才奖励政策确定。

2.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引进的人才,薪酬待遇由招聘企业确定。特别优秀的,年薪可面议。

3.引进人才符合我市人才引进补贴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并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三)职业发展

1.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考核制度。表现优秀且符合公务员调任、选任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调任、选任为公务员,也可转为聘任制公务员,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合格但表现一般的,参照所在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解聘。

2.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引进的人才,按招聘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以2022年11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并前来海宁参加面试的人员以及受邀来海宁参加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面试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嘉兴市外浙江省内的500元,浙江省外的1000元。

(四)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上级最新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咨询电话:0573-89232701、89232895;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73-87287610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2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平台.doc

附件3:就业推荐证明(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