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我院选调2021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专业不限,重点选调财政金融类、规划类、经济与贸易类、旅游管理类、中文类、政治与社会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工程管理类和建筑类等方面专业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计划数先根据报名推荐后审查合格的人数初步拟定,再根据实际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人数适时调整。选调计划分配到校,考生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党忠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4、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赴校宣讲和报名推荐(2020年10月下旬-11月中旬)
1、赴校宣讲。江西省委组织部将于10月下旬左右派员赴校开展宣讲工作,对选调政策进行现场介绍和解答,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
2、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自公告之日起,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下载填写《江西省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省外高校)》,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报名。
3、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后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择优推荐并加盖公章,盖章后,由考生扫描或拍照报名推荐表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17:00。
4、资格复审。江西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可直接打印)。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统一笔试和面试(2020年11月下旬-2020年12月下旬)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
1、笔试。笔试初定于2020年11月28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为减轻考生负担,笔试采取“送考上门”方式,考点设置在考生院校所在省(市)。请各考生于11月25日12:00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笔试后,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指导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初定于2020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2020年12月底前)
面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考察。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在选调计划数基础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增加1-2名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2020年12月底前)
考察结束后当场签订协议。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体检公示(2021年1月底前)
江西省委组织部委托学校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表由学校统一寄送至江西省委组织部。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三方协议退还考生。
(六)办理录用手续(2021年8月底前)
选调人选确定后,综合考虑人选的籍贯、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博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省直单位或省会城市等交通便利的设区市市直单位,硕士研究生统一录用到设区市市直单位,本科生统一录用到县(市、区)直单位。
四、有关政策
1、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江西省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违反最低服务期协议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分配到市、县的选调生,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3、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省直单位的选调生,可结合本单位定点扶贫等工作,到相关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第一年到村任职,第二年到乡镇(街道)锻炼。录用到市直、县直单位的选调生,统一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锻炼期满考核。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及时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回到选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1-88901075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6日